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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县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 【字体:
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县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4-19    

 

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全县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根据鄂建办[2011]43号黄建文[2011]31号关于开展2011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整顿我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促进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近期将组织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建设单位

1、项目施工许可证(含施工图审查和项目报建审查合格证明);

2、项目施工总包合同备案情况;

3、工程项目发包情况;

4、项目施工合同造价、工期、质量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实质性条款及履约情况;

5、工程款、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支付凭证。

(二)建筑施工企业

1、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

2、项目中标通知书;

3、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及其备案资料;

4、项目班子任命文件及现场管理人员名册、证书、劳动关系证明;

5、劳务用工名册及管理情况,各主要和特种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外进企业备案资料;

7、按规定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教学活动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照建筑市场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以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此次检查采取自查、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2011年4月10至4月20日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照要求,如实填写自查表(见附表,下载地址:蕲春建设信息网),撰写自查报告,并在4月20日前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附电子版)报送县住建局建工股。

2、检查阶段2011年4月21日至4月30日县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依法督办和查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

3、迎接省、市抽查阶段2011年5月1日至5月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报自查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在检查过程中,县住建将如实记录相关责任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责令停止施工、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此次检查结果纳入建筑业企业的年度考核内容。

特此通知。

附:自查表18)

                          二一一年四月

表格1-8

文章录入: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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